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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他的流血感到很遗憾
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
2004年3月8日
纽约市
[本中心内蒙古3月6日报到]
2003年12月12日晚上,内蒙古民族大学体育学院的蒙古族学生陈山为了庆祝生日,邀请几名同学去了通辽市《南圆餐厅》会餐,他们唱了民族歌曲时,邻居雅间吃饭的顾客王奇峰踢门进来臭骂他们,说是唱了民族歌曲扰乱社会秩序。会餐结束时,陈山为了赔礼道歉进了王奇峰的雅间,被王奇峰捅了一刀,刹那间,跟陈山一起参加会餐的民族大学外语学院学生乌日嘎过来拉架,又被王奇峰捅了一刀。结果学生陈山动脉被捅坏当场死亡,乌日嘎大肠严重重伤,被抢救,成了10级残废。
王奇峰曾经作案进过两次监狱,但是仍然轻而易举地被释放。因为他的父亲是通辽市科尔沁区(原哲里木盟通辽市)检查官。12月19日官方的报纸《通辽晚报》,一位记者(实习生-马丽娜)报道了此案的情况,并且歪曲了事实过程。作为母校的民族大学即使给当地公安局声明严厉查清此案,但是给受害者乌日嘎同学进行开除学籍等威胁行为。民族大学党委对于蒙古族学生不公平的行为很多,去年秋天,一位蒙语学院女生,因手机充电引起了火灾,学生不仅受了处分,还赔偿损失数几千元,起火原因不是学生本人,而是学校电线老化而引起的。
关于陈山案件,官方说没有结果,而且也没有说什么时候出结果。
在共党专制和高压政策情况下,连唱自己民族歌曲的自由都没有,诸如此类的事情司空见惯,少数民族往往得不到起码的人身自由,而且付出性命代价也得不到中共法律的合理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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