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達15年刑滿後下落不明   其妻、子刑拘
 
中国人权
2010年12月14日

蒙古族異議人士哈達的親屬說,哈達在他預定刑滿獲釋的日子12月10日沒有被釋放回家。哈達現年55歲,1996年被以“間諜罪”和“分裂國家罪”判處有期徒刑15年,獲釋前在赤峰的內蒙古自治區第四監獄服刑。

此外,在哈達服刑期滿前不久,12月3日,哈達的妻子新娜和兒子威勒斯被警方帶走,警方並搜查了新娜在呼和浩特市經營的書店,還帶走了其電腦。隨後,新娜被以“非法經營罪”拘留,威勒斯則於12月4日在被審訊後獲釋。威勒斯就母親被非法羈押、書店被查封發表了一封致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公開申訴信。 12月5日,威勒斯被以“非法持有毒品罪”拘留。此後,家人就失去了新娜和威勒斯的消息。

新娜84歲的老母親和妹妹娜拉12月8日從300里外的包頭市趕到在呼和浩特市的哈達家,準備迎接哈達,但一直等到現在仍未見哈達的蹤影。她們表示很怕對外發言,但是作為親屬,她們必須瞭解哈達、新娜和威勒斯的生死安危,弄清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。

12月11日,哈達一家三口的照片被匿名者張貼在美國的博訊新聞網上。照片顯示哈達跟他的妻子、兒子一起吃飯。新娜的妹妹娜拉同日表示,她在哈達家時確有個人送來了一張CD碟片,裡面有5張哈達一家的照片。她問此人是誰,那人說是別人托他送來的,然後扭頭就走。

哈達是中國被判刑期最長的政治犯之一。他於1992年建立了“拯救蒙古文化委員會”,即後來的“南蒙民主聯盟”。該組織尋求南蒙古擁有更大自治。哈達於1995年12月10日被拘留,1996年11月被判刑。他獲釋後被剝奪政治權利4年。

中國人權敦促內蒙古自治區當局提供有關哈達下落的消息,並停止剝奪刑滿獲釋人員的自由。中國人權還敦促呼和浩特市當局提供新娜和威勒斯的消息,並確保他們行使在刑事訴訟中應享有的基本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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